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科研工作
学科建设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社会服务
泽霖讲坛
【项目申报】关于湖北省民宗委2023年度招标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民宗委2023年度招标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四个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推动全省民族宗教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党委政府决策和中心工作服务。

二、招标范围

重点面向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机构,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等,鼓励联合申报。

三、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适当切入点进行论证,要紧扣题目要求,深入开展研究。课题开展过程中,调研要深入、说理要透彻、资料要详实、对策要可行。

四、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原则上1年内结项,出版专著,研究经费10-30万元/项;其它选题原则上9月30日前结项,研究经费2-4万元/项。

五、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担负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和实质性研究任务。

2.课题申报应符合基本学术规范,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或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其他课题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3.课题负责人或单位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课题管理

1.省民宗委委托专门机构对课题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受委托单位或课题责任人,评审结果将在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会门户网站公示。

2.立项文件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或课题责任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委托协议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课题成果的形式为专题研究报告,同时形成成果要报。专题研究报告正文原则上不低于2万字,成果要报控制在4000字以内。

4.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归省民宗委和课题组共同享有,未经省民宗委同意,课题组不得将研究成果对外公开或发表。

七、学校安排

1.提交材料

《申报书》《论证活页》各一式2份。

《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74048847@qq.com

2.时间节点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发院。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占勇 杨鸣明

联系电话: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2月22日

(责编:杨科,审核:李利,上传: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