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现组织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0年度教育部奖可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组织)提名两种方式。我校的各类研究成果,可由学校直接提名,数额不限。
二、基本条件
被提名的项目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中南民族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于2020年5月28日前向科发院报送提名项目信息(附件2)。拟提名项目请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协助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提名书初稿。
3.提名项目根据科发院发放的提名号和检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申报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25日。学校将于6月26日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二)公示
请各提名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fycgk@mail.scuec.edu.cn,科发院将根据提名公示要求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材料报送
提名书主件及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上传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提交后,导出提名书电子文档,打印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含1份原件),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提名书首页即为封面(不要重复),签字盖章后于6月28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27办公室。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选填)。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祥东
联系电话:(027)67841106
邮箱:kfycgk@mail.scuec.edu.cn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2.拟提名项目信息.docx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