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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

 

民大教学[2016]56

 

中南民族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实施办法

 

根据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大学英语教学指南》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学生“来源广、层次多、差异大”的特点,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和学生英语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大学英语教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和交际能力,同时发展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使他们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和未来工作中能够有效地使用英语,满足国家、社会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二、分级教学

遵循“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我校大学英语教学实行分级教学。根据新生入学英语分级考试成绩,结合近五年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的情况,将学生分为ABC三个等级进行教学。

A级:分级考试中成绩较好的学生,约占总数的40%,第一学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以下简称CET4)考试。

B级:分级考试中成绩中等的学生,约占总数的55%,第二学期参加CET4考试,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A级。

C级:分级考试中成绩较差的学生,约占总数的5%,第二学期参加CET4考试,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A级。

三、教学安排

大学英语为培养方案内的通识必修课程,共包含7门课程:《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高级媒体英语视听说》《中国文化概况》《学术英语阅读与写作》,每门课程3学分,48学时,分别在一至四学期修读。采用“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每学期修读3个学分,学生须修满12个学分方可毕业。

1.第一和第二学期分别开设必修课程《英语1》和《英语2》,学生须同时完成规定学时的网络自主学习课程。

2.第三学期开设《英语3》《高级媒体英语视听说》《中国文化概况》《学术英语阅读与写作》4门课程。A、B级学生可从4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课程修读;C级学生,只能修读《英语3》课程。

3.第四学期开设《英语4》《高级媒体英语视听说》《中国文化概况》《学术英语阅读与写作》4门课程。A、B级学生可从4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课程修读,学生在第三学期已修过的课程,第四学期不得重复修读;C级学生,只能修读《英语4》课程。

4.选修《英语3》《英语4》《中国文化概况》的学生须同时完成线上自主学习的课程部分。

5.学生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通过CET4考试后,第三学期可以申请免修《英语3》课程;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以下简称CET6)考试后,第四学期可以申请免修《英语4》课程。

四、课程考核

大学英语课程考核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形成性评价包括以下部分: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自主学习成绩;终结性评价为期末考试笔试和口试成绩。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各部分成绩比例设置可有所区别,但形成性评价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五、免修课程的成绩记载

.免修课程的成绩将以考代修,学生《英语3》和《英语4》课程成绩可申请以CET4CET6的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认定。

.《英语3》成绩的计算公式为CET4成绩/710*110;《英语4》成绩为CET6成绩/710*120,最高成绩均不超过100

3.申请成绩认定的CET成绩不再认定为创新学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教务处、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