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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民大教学[2017]31


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国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的新形势,结合我校学生“来源广、层次多、差异大”的特点,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进一步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系统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工作原理、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安全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为后期学习其他计算机课程打下较好的基础。

二、分级教学

在新生军训期间,由学校组织计算机基础分级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根据新生分级考试成绩,将学生分为A、B两个等级进行教学。分级考试中成绩较好的学生为A级,其余为B级。

三、教学安排

大学计算机基础为培养方案内的通识必修课程,包含《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和《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等课程,学生根据各自专业的培养方案选择其中一门课程修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

1. 新生计算机分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90分。

2. 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并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课程:

参加NCRE程序语言设计类或NCRE数据库程序设计类考试并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

四、成绩考核

期末总评成绩的构成如下:平时成绩占10%,实验成绩占30% ,期末考试成绩占60%。

五、免修课程的成绩认定

1. 新生计算机分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90分的,其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课程成绩认定为“合格”,记85分。

2. 获得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根据其成绩等级认定免修课程成绩:“合格”等级的认定为85分,“良好”等级的认定为90分,“优秀”等级的认定为95分。

3. 每门课程只能进行一次免修申请。

4. 用于申请课程免修的NCRE成绩不再作为创新学分认定。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