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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省级和校级教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5:1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民大教学〔2018〕14号)要求,现将2026年下半年省级和校级教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立项时间为2023年、2024年的湖北省教研项目、校级教研项目。

二、结题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提交结题材料并达到结题条件的,办理结题手续;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将予以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研项目。

(二)本次结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撤项处理,相关情况记入学校教研诚信档案;同时追回已使用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禁止申报各级各类教研项目。

(三)教研项目的研究期原则上为两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四)学校原则上每年开展两次省级和校级教研项目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研究工作,按期提交结题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10月8日前,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省级和校级教研项目结题流程2024版”要求,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学院的,将结题材料报送各学院;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职能教辅部门的,将结题材料报送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

(二)10月12日前,学院审查所提交的结题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组织召开学院专家评审会议;本科生院审查职能教辅部门提交的结题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组织召开职能教辅部门专家评审会议。

其中,以教材和在线课程结题的,于10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本科生院课程建设科审核签字。以论文结题的,由学院在科研系统查询是否登记和论文等级,论文应注明项目编号,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南民族大学,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登为准。

(三)10月15日前,各学院将学院专家评审通过的结题材料交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终审。

(四)待省级项目通过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本科生院正式发布2026年下半年教研项目结题名单。

四、评审要求

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学院的,由所在学院成立结题评审专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职能教辅部门的,由本科生院成立专家组。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非本单位评审专家比例不少于50%。其中,省级教研项目的结题评审,校外专家比例不少于50%。

五、结题材料内容

(一)学院部分

1.填写《中南民族大学___学院教研项目结题专家评审会议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WORD)。

2.填写《教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excel)。

(二)校级教研项目负责人部分

1.《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

2.《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

3.支撑材料(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

包括:(1)封面、目录;(2)结题支撑材料:①以论文结题的,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的扫描件,论文不得认定为科研论文;②以教材结题的,提供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扫描件,教材应按学校教材编写出版审核流程提交材料且通过;③以调研报告结题的,提供调研报告和《鉴定报告》;④以教学改革方案结题的,需要提供总结报告和鉴定书;⑤以在线课程结题的,提供《中南民族大学教学项目(课程类)结题/认定验收报告书》和《课程数据信息表》,信息表须加盖课程运行平台公章;⑥以教学成果奖结题的,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

(三)省级教研项目负责人部分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纸质版(单独装订)一式1份,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

3.支撑材料(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

具体材料要求同校级教研项目。

六、结题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每一部分涉及的基本信息、使用数据和文献)、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准确填写《结题报告书》、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二)提交的结题材料,以项目为单位用纸质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面,反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表。

(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文件以“XX学院教研项目结题材料”命名,文件内分“校级教研项目”“省级教研项目”两个文件夹。

(四)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结题支撑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结题报告书》《中南民族大学___学院教研项目结题专家评审会议情况》等结题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报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

(六)接收各学院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受理。请学院汇总后,将纸质版交至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4-4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yk@scuec.edu.cn。

联系人:湛老师,电话:67842586。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21日

 

  作者:湛谌  编辑:陈晓希  审核:胡军浩  上传:湛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