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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报送2025-2026学年实习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请各学院及时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重点对2025年9月-2026年2月的实习数据进行检查和复核,前期没有报送须进行补报的,请于4月1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2、上报范围为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包括集中或分散实习),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各学院可参照每年向本科生院提交报送的培养方案内年度实习活动计划表。

3、前期已完成上传的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新增数据必须按新增字段模版填报。

4、注意不要重复上报前期已上报的数据;本次不上报2025年9月前的数据。

5、我校实习数据上报工作现已常态化,2026年常态化上报按本科生院已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的通知》执行,逐月更新,应报尽报。

6、学校将对本通知所要求的上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通报。

三、其他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是教育部对学校各学院专业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也是学校对每年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核查,所有实习数据应报尽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本科生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