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做好2025年湖北省本科教学成果奖和2026年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一)成果应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密围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要求,充分体现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效,能够在教学实践、改革创新以及学术研究领域发挥广泛深刻的引领示范和激励推动作用。
(二)成果内容涵盖本科教育教学的多个关键层面,包含但不限于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成果要精准把握时代脉搏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深度融合我校办学特色及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突出优势。具体申报类别分为12个大类:“大思政”教育-01,基础学科人才培养-02,新工科-03,新医科-04,新农科-05,新文科-06,创新创业教育-07,教育教学数字化-08,教师教育-09,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0,教学综合改革-11,其他-12。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本科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成果原则上应具有各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项目的支撑,以及一流课程、优秀教材、人才培养突出业绩等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的基础。
(三)成果第一完成人应是我校正式职工,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近3年无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至少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基本要求;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域之间整合成果,联合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
(五)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2人。每位教职工只能主持申报1项教学成果,同时可参与1项其他成果的申报。
(六)曾获历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
(七)此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教学单位的推荐数量综合考虑本科招生专业数的情况分配1-3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共计不超过5项(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跨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计入本单位限额推荐数量,通过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此类项目各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流程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
(二)各学院推荐的项目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评审纪律
(一)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前,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
(二)学校在评审教学成果奖前,将公示所有申报项目的材料。学校评审后确定的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公示期间凡对申报的项目或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学校提出。对成果的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申报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如情况属实,由学校公告撤销其申报资格,并上报学校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五、相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应整合优化相关、相似项目,以丰富成果内容,增强成果竞争力,尽量增加成果的覆盖面,避免分散。
(二)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根据申报的项目数量,按比例确定各奖项数量,即一、二、三等奖的数量分别是申报项目数的15%、20%和20%。
(三)教学成果奖将采取逐级推荐的制度。只有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才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只有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才能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待省教育厅下达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后,学校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遴选出相应数量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成果如果在申请奖励等级评审中未能通过,只能降低一个档次参加评审。
(五)拟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需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成果鉴定。
六、材料报送
(一)《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签字扫描PDF),《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excel电子版、签字扫描PDF)。各类表格须盖章签字。
(二)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一式4份,PDF电子版)。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可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如果是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在首页提供目录。若有视频材料,请上传至在线播放平台,仅在文档中填写播放链接)。
(四)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样书一式1本或1套,教材电子文档PDF电子版)。
(五)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的篇幅不超过50页A4纸。
(六)各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以上4类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425室),电子版发送至jwczyk@scue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一览表
2.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