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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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1、做好任务书下达(第7学期结束前):指导老师应在选题确认后,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中填写,建议最晚于第七学期寒假前下达给学生,明确任务。

2、提交开题记录表(第8学期第1周前):学生须在毕设系统中按时提交开题记录表,并由指导老师和专业负责人审核。提交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未提交开题报告的学生停止其做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成绩以“不合格”计。

3、开展中期检查(第8学期第8周前):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查内容为论文工作进展、完成质量和存在的问题等。学生须在毕设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指导老师在毕设系统中进行审核。学院可决定是否采取中期答辩等形式。

4、毕业论文撰写:所有本科生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撰写。学院可以以学校统一规定为基础,依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细则进一步明确要求(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同一学院毕业论文要求格式统一、封面统一。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5月13日前):学生在毕设系统提交毕业论文后联系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系统即进行检测。每篇论文在答辩前给予两次检测机会。答辩后最终版还将进行一次检测。答辩前的两次检测均由各学院确定具体时间。

6、校内毕业论文抽检(5月18日前):答辩前,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抽检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毕业论文答辩(6月1日前):各学院于6月1日前完成首轮答辩工作。

8、毕业论文最终版上传和成绩提交(6月5日前):学生须在毕设系统中上传根据答辩小组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论文,指导老师审阅后进行检测。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9、毕业论文评优(6月30日前):各学院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毕业论文归档(6月30日前):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纸质版本、电子版本)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完整归档。

11、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相关报送工作(9月—10月):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相关说明

1、关于指导老师。双学位学生的两个修读专业均需配备相应的指导老师。每位老师指导本科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人数,包括重做论文、辅修双学位的学生人数。

2、关于过程性检查。各学院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提前启动毕业论文工作。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各个重要环节进行质量把关,做好开题阶段检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前检查。各学院应充分运用毕设系统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学术不端行为监控,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可以根据认证要求增加必要的系统过程环节和归档材料。

3、关于选题变更。为保证毕业论文工作质量,选题一经确认,不可随意更改。中期阶段检查前因不可抗力导致毕业论文无法进行的学生,经专业同意方可更换选题。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不再允许变更。

4、关于论文查重检测

(1)所有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我校毕设系统完成上传和检测,学校只采纳校内毕设系统的检测结果。

(2)所有学生在答辩前均有两次论文查重检测机会,所有学生须在答辩后提交最终版论文并再接受一次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老师参考;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

(3)各学院在学校提供的参考范围(见表1)根据专业和学科的自身特点,确定检测“总文字复制比”标准。申请校级优秀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表1.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R)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办法

A

R≤30%

通过检测

正常答辩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申请进行答辩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取消答辩资格

(4)查重检测结果达标是毕业论文具有答辩资格的必要条件。未达标的论文必须修改或重做,修改后的论文须经指导老师严格把关,查重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能参与答辩。

5、关于校内抽检

校内抽检将覆盖2024届本科毕业生全部专业,抽取比例控制在专业人数的5%—10%,抽检名单由学校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二次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对延迟答辩者学院须给予不少于三周的修改论文时间,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过程文档情况不佳、指导人数超标、上一轮教育部抽检出现问题论文的专业将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关于答辩与评分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不少于 3 人的答辩专家小组。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可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人员参加。

(2)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写出评语。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老师意见、评阅专家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优秀与良好比例之和控制在70%以内,优秀率不得超过15%,其他档次比例根据学生答辩实际情况严格给予。

(4)若答辩不通过,成绩按 “不合格” 记,符合结业条件的做结业处理。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毕设完成情况,给出是否同意二次答辩或需要重做的结论。如需要重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返校重做毕业论文,重新经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

7、关于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

根据上级要求,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须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及原文报送工作。本届原文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以毕设系统中提交确认的最终版为准(超大非文本毕业设计或影视作品做好存储另行提交)。请各学院确保全院最终版论文按工作节点及时确认提交。


三、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是本科培养阶段一门重要的课程,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专业国标和学校规定,明确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公布到本学院师生。

2、指导老师应认识到毕业论文是一门特殊的必修课程,要充分发挥老师在毕业论文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指导老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的内容质量和形式规范性严格要求和把关,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向学生下达任务书、认真填写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意见,对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各专业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

3、指导老师每两周至少与学生直接见面一次,检查工作进程和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审核论文并撰写评语。

4、指导老师既要在进行过程中的关键处起指导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5、指导老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指导老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并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指导老师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6、广大学生应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这门必修课程,严格遵守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7、学生应服从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建议学生每周向指导老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每月提交一份阶段性报告,根据指导老师的评价意见,及时修正和完善毕业论文。

8、学生须按时在毕设系统内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毕业论文检测版等过程性文档。

9、答辩结束后,学生须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认真做好最终版的修改和提交工作,并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论文最终版的归档存档工作。


四、相关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第8学期第3周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中后期工作计划》(纸质版签字盖章)。计划包括:学院论文查重检测标准、第一次查重检测时间、第二次查重检测时间、论文抽检提取时间、学院答辩时间、论文最终版提交时间。各时间节点应在学校确定的时间范围内。

2、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学院毕业论文中后期各项工作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及时公告。相关通知(网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