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南民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1-28 作者: 浏览次数:

针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南民族大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学校继续实行总值班室在岗值班制度,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值班人员在岗或居家电话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紧急事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跟踪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特殊情况随时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2.切实做好校园日常管控。学校继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校外车辆进入校园或东家属区,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或东家属区,须凭有效证件并检测体温,37.3℃以下才能入校。所有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体温检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关闭公共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术交流中心、光谷美术馆、光谷音乐厅等公共场馆。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超市等公共区域预防消毒工作。

3.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管理。学校已为留校学生免费发放了体温计、口罩、紫外线消毒灯等防护物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与师生保持密切联系,继续做好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心理辅导工作,督促师生与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报告健康情况,避免家人担心。所有留校师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疫情防范,如有需求可向本单位或年级辅导员寻求帮助。

4.切实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微博、微信、QQ群等渠道持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宣传教育,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师生尽量不要外出,科学做好防护。要引导师生文明上网,理性判断信息真伪,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凝聚、弘扬抗击疫情的正能量。

5.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报告。在校师生应按照洪山区发热病人分级分类就医服务流程进行预检分诊,发热人员未达到发热门诊救治条件的(腋下温度≥37.3℃),进行居家观察,不要离开居所。发热人员符合发热门诊救治条件,症状较重的,可拨打武汉市急救中心电话120,由120上门免费转接治疗,也可向社区网格员反映或向学校反映,由社区或学校进行协调。

6.切实做好推迟开学工作。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及国家民委、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已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并进行了通告,各单位要尽快将推迟开学的通告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学校教学部门、各学院要做好推迟开学的教学安排,教育引导学生利用在家时间提前进行课程预习。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延迟开学的准备工作,确保疫情结束后学校平安有序开学。

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7-67841009

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7-67843110

学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15802793857

民大社会居委会电话:027-67843057

中南民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430074

版权所有© 2016 中南民族大学 鄂ICP备05003346号  公安备案号:420111020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