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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延期开学期间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1.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戴口罩、勤洗手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等普及教育,要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坚定信心、保持耐心,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积极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向学生强调不得提前返校。

2.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摸清并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要通过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全面掌握学生动态,尤其是湖北省内疫情重点区域学生情况。要求学生每日向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报平安。

3.各培养单位自2020年2月12日起由研究生辅导员每日下午4点前在研究生院(部)工作QQ群报平安,若学生身体有特殊情况请单独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司燕来(QQ269683196)。

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安排。

1.研究生理论课在线教学原则上按照原定课表时间安排执行,于2月17日开始启动。各学院要通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网络教学的准备,要组织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熟悉操作流程,指导教师上传相关教学准备资料,并做至少二次运行测试。对开展网络教学的专业课程要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监管,时刻关注教学工作进展情况。

2.任课教师可利用学校研究生在线课程学习中心(手机端为学习通App)(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微信群、QQ群和其他教学网络资源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分享教学课件、讲义和参考资料等,组织直播授课和专题讨论,进行网上辅导和答疑,布置线下学习任务。

3.任课教师授课要注重教学实效,各门课程的在线教学要求须在开课前明确告知研究生,强调在线教学课堂纪律要求和学习评价办法,加强过程管理,做到有迹可循,研究生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平时学习成绩。

4.延期开学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要坚持同一标准、同一措施和同等对待,相关学院可按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网络教学和学业指导。

5.研究生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根据课程教学安排,按时参加在线课程学习,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认真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准备相应的课程考核。充分利用任课教师、导师提供的教学科研资源,以及公共慕课课程平台(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堂在线平台、超星尔雅平台等)和学校图书馆提供的电子数据库资源,自觉进行学习和研究。

6.延期开学期间,各培养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到所有教师和研究生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实验、实习、实训、实践等活动。正式开学、疫情影响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再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研究生相关实习实践。

7.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加强对研究生学习、生活的关心和指导,引导研究生因地制宜地开展科研、学习活动。利用网络远程指导研究生进行文献研读,开展网上学术研讨,交流研究心得,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各学院暂不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方面的工作,待学校正式开学、研究生返校后再适时组织安排。

8.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2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在线教学前期准备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自2020年2月17日起由研究生秘书每日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在线学习组织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杨婷(QQ185228855)。

附件:

1.研究生在线课程学习中心在线教学指南(教师版).pptx

2.研究生在线课程学习中心在线学习指南(学生版).pptx

研究生院(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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