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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入境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20-03-1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入境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入境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做好入境返汉人员的摸排、健康监测、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等工作。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负责人:赵晓珊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校医院

二、工作流程

(一)按计划结束国(境)外交流学习或提前申请回国的我校学生,按要求向国内居住地所在社区提交入境返乡申请,并同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学院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境返汉情况分别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备。按程序审批通过后,学生要遵守途经地及抵达社区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入境返乡,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之前,不得私自返校。

(二)居住在校内社区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入境返汉,请根据洪山区返汉要求,向民大社区提交申请,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员工同时向所选派单位报备(访学教师向人事处报备),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员工向所在单位报备,离退休人员向离退休工作处报备,按程序审批通过后,遵守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入境返汉。

1.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且14天内来汉人员,到达武汉后,按照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隔离费用自理。学校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洪山区大学之城办公室。观察期间出现异常症状者应当立即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防控指挥部报告。隔离期间,无异常症状者,需向民大社区提交解除隔离证明,经严格“点对点”接送、登记、测温后准入家属区,签领《在外人员返校告知及承诺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2.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且14天后来汉的人员,请将入境地疾控部门开具的证明交予民大社区,经严格登记、测温后准入家属区,签领《在外人员返校告知及承诺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14天。学校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洪山区大学之城办公室。

(三)居住在校外社区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入境返乡,请按照当地返乡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并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离退休人员向离退休工作处报备。审批通过后,遵守途经地及校外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乡。

三、任务分工

1.学校办公室负责入境返汉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做好学校入境返汉人员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民大社区联合后勤保障处、校医院,负责集中隔离点的联系和安排,做好入境返回家属区人员的跟踪管理、健康监测等工作。

3.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做好学校离退休人员入境返乡及返汉人员的信息统计、报送及管理服务工作。

4.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入境返乡本科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入境返乡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入境返汉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人事处及相关派出单位负责做好学校访学教师和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员工入境返汉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后勤保障处、保卫处联合民大社区做好入境返回家属区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主动帮助解决隔离点入境返回家属区人员生活和工作上的实际困难。

7.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入境返乡及返汉人员的信息统计、收集、报送和管理服务工作(统计表格模板见附件),并及时将统计表报送至学校办公室:478816329@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入境返乡及返汉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告知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入境返乡及返汉人员,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不得允许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人员返岗工作;加强对入境返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我校师生员工科学防护,细致做好入境返汉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各单位继续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增加本单位入境返乡及返汉人员的信息报送内容。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市区指挥部命令,坚持宜紧不宜松原则,切实做好学校入境返汉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个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落实防控工作不力导致输入性疫情传播后果的单位,将严肃追究问责。

中南民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入境返汉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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