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申请类别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请人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四、申请流程
(一)前期准备
申请人查看《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报名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三)校内受理
(1)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纸质版1式2份)及《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3)学院须于3月20日前将被推荐人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区20栋209),逾期将不予接收。
五、其他
申请人务必认真查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详细阅读了解项目选拔、派出、管理、回国等各环节信息,并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见留基委网站项目专栏)。
校内联系方式:国际处李老师 87532143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2月11日
作者:李楠;编辑:刘宁;审核:孙晓丽;上传: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