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有关通知,为做好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选派类别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的选拔对象为“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选派渠道

申请人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五、申请流程

(一)前期准备

申请人对外联系,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等,对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报名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校内受理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请材料纸质版(1式2份)《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经学院审核后,申请人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区20栋206),逾期将不予接收。凡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将予以退回。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校内受理截至时间为3月22日17:00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校内受理截至时间为5月24日17:00

六、其他

国家留学网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派出、管理、回国等各环节有非常全面具体、详细清晰的说明,申请人务必认真查看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详细阅读了解,并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如有疑问,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负责老师(具体联系方式见留基委网站)。


校内联系方式:国际处李老师 6784241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3月6日




作者:李楠  编辑:刘宁  审核:孙晓丽  上传: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