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通知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拟资助本科生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一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境)外交流学习;

(三)满足各项目规定的学业及外语水平要求。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通过“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平台”填写申请信息,完成后提交至辅导员审核。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通过信息门户“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对申请学生进行在线审核,在学院推荐意见中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在线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备注: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下一步提交至学院分管外事工作领导进行审核。)

日本广岛大学校内申请截止时间:3月19日

其他项目校内申请截止时间:4月7日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审核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助学金发放

助学金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选派及管理

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学分认定、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六、其他

请登录“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平台”查看项目项目详情。派出前,学生须购买国(境)外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

其他学生交流项目将根据国(境)外合作院校通知陆续发布,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覃老师(广岛大学项目)67841960;李老师(其他项目)67842412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汇总表(第一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作者:李楠  编辑:刘宁  审核:孙晓丽  上传: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