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资助学生出国(境)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及合作院校接收政策,学校资助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出国(境)交流学习,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满足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境)学习的要求。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通过“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平台”提交申请(非校园网用户需先登录学校VPN后再进入“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平台”)。

每名学生仅可申请一个项目。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通过信息门户“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对学生进行在线审核,在学院推荐意见中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状况、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在线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项目/新南威尔士大学项目/科廷大学项目/澳门科技大学项目:10月9日

其他项目:10月21日

(备注: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下一步提交至学院分管外事工作领导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审核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四、助学金发放程序

财务处根据《中南民族大学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发放助学金至学生账户。

五、管理

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及修读线上课程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学分认定、成绩置换、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六、其他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还将陆续更新国(境)外院校的学生交流项目,请关注我处通知。

学生派出前须购买覆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国(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67842412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9月16日

作者:李楠  编辑:刘宁  审核:孙晓丽 上传: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