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及修读国外院校线上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落实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工作要求,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及合作院校教学方式,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拟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及修读国外院校线上课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满足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并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境)交流学习或修读国外院校线上课的要求。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通过“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平台”提交申请。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通过信息门户进入“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推荐。澳门科技大学交流项目由学院择优推荐1名符合条件学生,推荐前须在学院公示。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审核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对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四、助学金发放程序

财务处根据《中南民族大学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发放助学金至学生账户。

五、截止时间

澳门科技大学项目:学生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学院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

其他项目学院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

六、选派及管理

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学分认定、

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因新冠疫情带来的的不确定性,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能否派出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首次使用“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申请审核工作,如遇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于4月8日19:00-20:00通过腾讯会议(会议号:229948238)举办线上宣讲会,线上解读资助政策和项目要求。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外交流项目:李 楠(87532143)

澳门交流项目:覃仕双(6784196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