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准备

1.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

2. 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对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1.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21310-2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21510-2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三)校内受理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请按照基金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对申请人 的申请材料、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经学院审核后,申请人请务必根据以下校内材料受理时间节点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接收。凡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将予以退回。

1. 校内材料受理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

(2)《中南民族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受理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校内受理截止时间

1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21年3月25日

17:00前

2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1年5月25日

17:00前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87532143

地址:南区20号楼206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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