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成凤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成凤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成凤桂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成凤桂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成人成才,根据成凤桂教授的遗愿,经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与成凤桂教授家属协商,特设立此奖学金。

为感恩母校和恩师培养,化学系八五级沙业洋、马成林、韦善鹏、黄泳原、白志臣、粟洪涛、化材95级校友、化材学院校友分期分批合计捐赠100000元注入成凤桂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正式学籍的大学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

成凤桂奖学金由成凤桂教授捐赠款项的本金所产生的收益构成,暂定每年壹万元,从2015年开始评审。成凤桂奖学金用于奖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大学二年级进步显著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奖励4名。奖学金的标准为25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互助;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良好;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自强自立,积极进取,在日常生活中简朴节约,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进步明显。

(六)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活动。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学生本人于2025年11月5日中午12:00点前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经班级推荐,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评审工作组审定。

学院成立“成凤桂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捐资人(或捐资委托人)、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工作组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组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确定拟获奖名单后在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管理单位审批后发放奖金。

六、奖励与表彰

奖学金兼有精神激励和物质鼓励的双重性质,适时举行表彰仪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7-67842718


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成凤桂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