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2428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化材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祁帆

  副组长:钱红亮,李琳

  成员:金士威,洪景萍,黄绍专,胡小强,张朝冲

  秘书:孙莹

二、专业分流对象

  化学类、材料类2024级在校本科生

三、具体专业分流计划

分流专业及计划人数上限:应用化学90人,化学工程与工艺90人,材料化学120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20人,高分子荆楚卓越实验班不超过30人。

四、具体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1.基本原则:学生总成绩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剩余学生按其第二志愿参加其它专业的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分流。

按照学生志愿与专业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进行指令性调配。

2.日程安排:

(1)专业介绍:2025年10月31日以前,召开2024级专业分流宣讲会,由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分流精神和实施方法,系专业教师介绍各专业具体情况。

(2)学生报名:2025年11月3日-11月5日学生自愿上交《专业分流志愿表》确定报名结果,同时填写《2024级化材院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汇总表》由班级汇总,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交给年级。

(3)学院初审:2025年11月6日-11月14日,学院初审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4)公示: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专业分流名单公示3天。

(5)2025年11月19日各专业名单最终确定,上报本科生院,并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工作,从第四学期开始,按照新专业进行本科教学。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与家长进行沟通,学生填报志愿表签字确认时,默认该生已经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公示完毕后不再更改专业志愿。

2、学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必须为不同专业,如学生两个志愿填写为同一志愿,则志愿没有实现的情况下自动划分到剩下的专业。

3、加权成绩同名次的情况下,参考绩点成绩排名,加权、绩点成绩均一致的同学参照综测排名。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4级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2024级化材院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汇总表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