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化材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祁帆
副组长:李琳、钱红亮
成员:王立、金士威、黄涛、胡军成、张展、李春涯、洪景萍、黄绍专、胡小强、叶烜瑞、王奎、张雪花
秘书:孙莹、杨珍
二、专家审核小组
李琳、洪景萍、黄绍专、李春涯、胡小强
三、推荐名额
化材学院遴选推免生总名额为26人。应用化学6名、化学工程与工艺4名、材料化学8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8名。如果某一专业推免人数不足,多出的指标由其他专业的学生共同竞争。
四、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
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 按照分专业排名方式,根据(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高低顺序确定各专业综合测评名单。
2. 按照专业排名方式,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各专业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
五、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基本要求
1. 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 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3. 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4. 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6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1. 学业成绩由学生申报,教学秘书审核,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综合测评成绩由化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按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计算。综合测评包含专业素质、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身心素质等环节。综合测评成绩按照百分制给分,每个项目权重系数为25%。
3.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 100 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 =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发明专利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类奖励分累计不超过 15 分。
七、特殊人才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规定执行。
八、进度安排
2025年9月8日:在化材学院网页公布本实施细则,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2025年9月9日8点-23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化材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2025年9月9日17点之前:特殊人才申请表报化材学院,并附支撑材料及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2025年9月10日9:00:化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特殊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025年9月10日9:00:化材学院小会议室,奖励加分项目的同学公开答辩,由5名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奖励项目加分的评审。全程录像录音,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签字存档,并公示结果。
2025年9月10日: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8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8日。
2025年9月10日16:00:化材学院小会议室,化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合测评,给出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参加综合测评的总人数不超过实际名额的1.5倍(39人),面试人数限制:应用化学专业不超过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不超过6人、材料化学专业不超过12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不超过12人。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推免生的拟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按学院总名额的1.2倍确定入选名单,并按综合成绩排序。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于2025年9月10日15:45到场抽签。综合测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2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
2025年9月12日17点之前:化材学院将推荐名单(含候补)及材料报送教务处。
九、其他
1. 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2.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3. 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4. 本细则由化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烜瑞、王奎、孙莹
咨询电话:67842718、67840955
咨询地点:党政办公室,学工办公室
联系信箱:55896751@qq.com
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