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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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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部委基地招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管理办法》(民大党发〔2023〕38号)文件规定,经基地主任和首席专家批准,现对2023年度基地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招标项目中期检查表》和成果汇总表。

二、已满足2023年度项目任务书结项要求的负责人,可申请提前结项,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结项审批书》和成果汇总表。

三、成果支撑材料

(一)项目发表的论文(仅提供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二)项目出版的专著(仅提供封面、版权页和标注页)

(三)项目应用类成果(批示提供批示意见、标注页;专利请提供证书;如成果涉密,可提供科发院证明)

所有成果支撑材料请与中期检查表(或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四、报送要求

(一)请校内各单位将通知传达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院办龚乔老师处。

(二)请校外课题负责人提交材料签字盖章扫描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电子版接收邮箱为:814697390@qq.com。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代章)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