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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院)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2〕3号)规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次导师遴选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专业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专业

二、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遵循保证质量、目标导向、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民族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进行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聘期内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5.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胜任2门本科课程和至少1门硕士学位课程的教学工作,或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二)教学科研条件

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限报一个岗位,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遴选信息,下载并填报《中南民族大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word版),汇总整理支撑与证明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院办

2.学院审核及结果公示。院对硕士导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达到基本条件和教学科研条件等进行审核确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及其条件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申请报送材料至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院办(北书院501)龚老师处。

   硕士生导师遴选相关工作依托研究生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操作请查看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导师遴选操作说明-教师端》。

  联系人:   龚乔

  联系电话: 67842117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院)

2024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