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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

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要求,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民大发[2018]21号)《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    长:马国杰  彭庆军

组    员:胡新丽 吴开松 苏组勤  唐志君  刘成武  叶  慧

李海鹏 方  堃

学生代表:江禄豪

二、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审核组

组    长:杨  燕  

成    员:江禄豪 赵天林  刘兰琦  王 墉  牛佳伟  曾昊仪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审对象: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名额分配:推荐1名,候补1名。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9月18日之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评表》(附件2)(除手写签名,其他填写地方均打印),并提交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材料审核(9月19日之前)。材料审核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9月23日之前)。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结果公示(9月27日之前)。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获奖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办公室杨老师或纪委实名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67842677;院纪委电话:6784189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参照《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评分。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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