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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6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我校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二、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各单位应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份额。货物类采购项目应列明采购设备情况,设备名称准确规范。

三、工作要求

对符合编报范围且计划于2023年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请采购单位经办人严格按照学校批复的采购金额填写,最晚不迟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1∶30前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6312473@qq.com。联系人:张俊,电话:67841949。

 

附件1:《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2023nianzhengfucaigouyusuanmingxibiao.xls

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zhengfucaigoupinmufenleimulu.pdf

 

 

中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代章)

2023年2月6日

( 作者:   编辑:张俊   审核:王鑫   上传:张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