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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我校2021年4-6月政府采购意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8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我校2021年4-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各单位凡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

各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学校预算下达后或采购计划确定后即可公开,最迟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不予启动采购程序。

三、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和渠道

原则上谁采购谁负责采购意向公开,即各采购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政府采购意向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的电子版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33303504@qq.com。由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办理采购意向公示。

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按照采购项目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对计划于2021年4月1日-6月30日拟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请项目单位经办人于20213月5日下午5点前将采购意向报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丁园  电话:67843139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统计表.xls

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2021年2月28日

( 作者:管理员   编辑:王鑫   审核: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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