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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科研物资电子商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访问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教职工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物资,切实提高采购效率,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学校决定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师生科研物资采购需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平台引进情况

目前学校引进的第一家电商平台为“喀斯玛商城”(www.casmart.com.cn以下简称商城),由中国科学院直属企业——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业务范围涵盖生化试剂及耗材、科研仪器、技术服务、元器件等十余种品类,目前全国已有1800余家产学研机构入网采购。

二、采购范围

原则上商城开放的商品均可供选购,且学校要求在平台上实现“可采尽采”,优先依托商城成交。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仍报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按政采渠道采购。

三、采购审批权限

采购预算在学校授权限额以下的(不包括国家管控类化学品等特殊货物),科研课题组负责人审批后即可进入商城采购;预算达到或超过授权限额的,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采购限额标准见《中南民族大学科研经费采购科研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民大发〔2020〕55号)。

四、电子商城采购流程

用户登录电子商城选择商品并下单,选择经费号,推送给经费负责人审核。货到后,用户验货签收。验收完成后用户凭《验货通知单》及发票等报销凭证按月度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如涉及固定资产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建账手续。

五、其他事项

自即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为电子商城试用期,8月28日新学期上班后,学校将正式启用商城,非商城采购的科研物资不再办理报销手续(完成备案的自行采购除外)。

请各单位收集本单位参与采购的教工账户信息,填写《喀斯玛商城账户信息统计表》(附件1),务必保障账户信息真实完整。为优化采购体验,各课题组可推荐本地供应商入网喀斯玛商城各二级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交的《科研物资供应商推荐表》(附件2)。

信息填报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27-67841949,邮箱:516312473@qq.com。请各单位最迟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表格电子扫描档发送至指定邮箱,便于学校尽早组织相关培训及试用等工作。

附件1:喀斯玛商城账号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科研物资供应商推荐表.xlsx


中南民族大学

2020年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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