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发〔2013〕40 号
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接受
国内访问学者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学科特色与优势,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扩大学术影响,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立足于国内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校制定了《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暂行办法》,经2013年6月7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
2013年6月7日
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