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区域与期限
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派往我省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适当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根据选派人员专业领域和特长,一般安排在县直专业技术部门或县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基层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2020年8月-2021年8月。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
3.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6.需求方向为金融学、经济学、生物工程、计算机、旅游管理、企业管理、新闻传播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专业。
三、成员待遇
服务锻炼期间相关待遇按《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在外挂职锻炼人员相关要求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做好宣传动员,择优推荐,并组织申请人填写《湖北省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rscszjygl@163.com。
联系电话:027-67840819杨杰
附件1.
湖北省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