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教师境外访学工作,提升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语言能力,学校将继续与四川大学合作组织开展2019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高级研修项目”。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年7月8日至8月16日,赴四川大学脱产学习6周。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20,开设听力、口语、综合(语法+词汇)阅读、学术与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二)第二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教师校内自学。
(三)第三阶段:2019年秋季基金委统一结业考试,赴四川大学进行考前集中培训3周。
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二、培训对象
近三年之内有出国进修访学意向的教师均可报名。优先考虑已具有有效的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但英语水平尚未达标的教师。
三、培训费用
(一)凡通过考试、获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的教师,可报销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共计7000元,此外学校参照省外访学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200元(获得合格证书后凭住宿、旅费相关票据报销)。
(二)培训期间四川大学可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一般应有良好英语基础、通过CET-4考试或相应英语水平。
(二)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和教学计划安排,推选不超过2名教师参加培训,重点学科可另推选1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培训。
(三)学校评议,确定派出人选,统一组织赴四川大学参加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访问学者英语统考项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访问学者英语统考艺术类考试需咨询北京语言大学出国培训部(电话:010-82303540)。
(二)各单位结合教师培养计划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妥善安排好培训教师的教学工作。由于本次培训开始时间在学校放假前,请各位参加培训教师务必做好教学安排,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此次培训主要针对近三年内各教学单位有计划选派进行国外访学进修的教师。若未报名参加此次培训,自行参加其他单位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学校将不予以资助。
(四)参训教师应遵守学校和培训点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学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退出培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所在学院同意,报人事处批准之后方可退出。
(五)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人选的培训申请表(附件1)交人事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行政楼415室)。
附件 中南民族大学英语培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