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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校内岗位调整工作程序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上传人: 发布时间:2015-04-07 访问量:

一、需求单位提出岗位申请,并报学校审批:

1.符合接收条件的单位,提出相应岗位的校内人员需求申请。(下载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岗位(人员)校内需求审批表》,http://www.scuec.edu.cn/s/19/t/912/a/73173/info.jspy)。

2.组织人事部根据学校定编定岗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3.上报学校审批。

  

 

 

二、面向校内发布需求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经公开报名和考核面试,确定拟调整岗位的校内人员:

1.根据学校公布的“公开选聘通知”,符合需求岗位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应的《岗位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和需求单位审核后提交组织人事部。 

2.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组织人事部协同需求单位组织考核面试。

3.根据考核面试结果,经需求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调整岗位的校内人员。

 

 

 

 

 

三、拟调岗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校内人员岗位调整审批表》。

1.调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涉及到辅导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还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

2.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签署调配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经学校批准后,办理正式的岗位调整手续(《校内调动通知单》)。

 

 

说明:

1.申请调入教师岗位的,须符合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招聘条件,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教师岗位招聘考核与聘用工作程序》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校内人员岗位调整过程中,若涉及岗位变化的,须签订《岗位聘用变更书》。岗位调整后,有关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管理和考核。

3.接收单位、调出单位及校内拟调岗人员基本条件,均按照《关于印发< 中南民族大学校内人员岗位调整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大发20144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