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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度新进青年教职工校内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上传人: 发布时间:2020-09-17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建设人才强校,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度新进青年教职工岗前培训班,通过培训班使新进青年教职工全面了解校情校史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要求,为今后聘任、考核、晋升等职业规划创造条件。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20199月以后进入学校且未参加上一年度岗前培训的青年教职工。新调入或引进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无教学工作经验正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由学院出具报告说明是否参加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按照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助力高校青年教师的职业成长,分类开展新进教职工的上岗培训和新进教师、预备师资的教学技能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其中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工作交流、分组研讨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阶段、时间和地点安排

第一阶段全体新进青年教职工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校情校史、民族政策与高校工作、人事政策与职业发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与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与管理等。

2.时间安排:20209月22—24(周二至周四,上午8:30开课

3.培训地点:15号教学楼7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41室

4.小组讨论

讨论主题:如何成为一名“四有”好老师?

第二阶段:新进教师(含预备师资)教学专项培训

1.培训内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策略教学研讨;课程设计等。

2.时间安排:20209月2425(周四、周五)(25日上午8:10开课

3.培训地点:15号教学楼7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41室

第三阶段:个人自学

1.自学内容:《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等(可登录人事处网页查看)。

2.学习时间:20209月22-10月22

四、培训要求

1.各单位按要求及时通知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培训。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新进教职工请所在单位于9月21日前送纸质报告人事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行政楼426室。

2.参训人员集中培训期间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3.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持有健康码“绿码”,在参训前14天期间不离鄂,每日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承诺书》(附件2),报到时将《承诺书》交承训点。培训期间均须佩戴口罩,在进食或喝水时应与周围学员保持一定距离。

4.培训设置测温区、侯测区和临时隔离室(15号楼733室),学员进入培训场所前,依次在地标前等候工作人员指令进行测温。

5.参训人员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中途不得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经请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第一阶段集中培训的报思政教育与管理科(行政楼426)、第二阶段集中培训的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5号楼7楼中心办公室)。凡未经批准,无故缺席达2次者按不合格处理。

6.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听课纪律,听课时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7.每一阶段集中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体会,提交1篇书面培训总结,并填写培训结业登记表(见附件4),于10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总结和登记表发至邮箱:rscszjygl@163.com;第二阶段集中培训总结和登记表按另行通知时间和要求发至邮箱:jjfzx@scuec.edu.cn

结业登记表将存入参训人员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并将作为新进人员定岗、定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27-67840819


附件:  1.新进青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学员名单.docx

2.安全告知书、承诺书.docx

3.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4.中南民族大学新进青年教职工岗前培训结业登记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