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精神,将在近期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
二、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教师,重点检查专任教师中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
2.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二级单位对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情况。
3.对违反有关规定后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执行情况。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于5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和专任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职称科(行政楼414室)。
未尽事宜可向组织人事部咨询,联系电话:67843026。
附件:1.
专任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docx
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