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部) 民大主页  |  联系我们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湖北省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余俊乐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1 访问次数:
审核人:张泽会 上传人员:余俊乐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引导并鼓励教师投入教学研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湖北省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研究生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研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申请人项目选题须符合《2026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2)的要求。课题名称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立足研究生教育发展热点和当前工作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满足《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详见:http://jyxm.e21.cn/adv/news?uuid=25a7c0e2-b97b-44d4-8e0b-c30d85447fd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承担有校级、省级、国家民委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已获得省级新工科建设项目立项的项目等。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表》(附件3,在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校代替。申请书请书简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和申请书简表PDF96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请各学院将《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教育)》(附件4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简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PDF91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4-207办公室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研究生院  

202691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6

附件22026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6简表

附件4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