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手续为非定向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调入档案,定向考生签订定向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不含本校教工)须签订《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在职)脱产学习承诺书》。现将有关调档、签订定向协议书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调档手续的程序及要求
(一)调档对象
1.非定向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持调档函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档案移交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与档案馆协商办理,考生无需下载调档函。(登记毕业去向管理--档案寄送信息内容:档案接收单位为“中南民族大学”,档案接收人为“研招办负责老师”)
3.在职定向考生(含普通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二)调档函的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为:网络查询下载
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6月28日
请拟录取考生登陆2026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网址:https://wfw.scmu.edu.cn/ddh-bs-2026/),下载调档函,核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通讯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注意:无需调档的拟录取考生也须登录该系统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通讯信息的核对确认。
(三)往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不能按时提交的,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档案,须在7月5日前提交完毕。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档案的接收,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由我校档案馆负责保管;档案不完整的,退回补充完整;违反国家博士研究生录取政策的考生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退回原单位,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办理普通计划定向协议和脱产学习的程序及要求
(一)非本校教工的定向考生
1.须签订《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学校单独提供模板,另行通知),一式五份,正反打印。
2.须签订《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在职)脱产学习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全部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本校教工请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定向培养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6月30日前交一份至研招办。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其他事宜
(一)寄(送)信息: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研究生档案/定向协议书”)
特别提示:请选择邮政系统的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
(二)录取通知书初步定于7月初左右发放,请注意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三)2026级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奖学金不冲抵学费。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要求完成所有录取环节的,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档案按原邮寄地址退回。
附件: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在职)脱产学习承诺书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