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学位〔2026〕3号)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可申请参加评选。复评论文、涉密论文,以及在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参评论文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体现正确的民族观。
二、推荐名额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组织申报与推荐,由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组织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授位人数的10%(不足1篇的按1篇计)。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评选,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授位人数的10%(不足1篇的按1篇计)。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广阔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对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采用不同评价指标体系: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重点评价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重点评价产教融合成效、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三)参评必备条件
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论文评阅结果全部为B及以上,且半数以上为A;
2.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或《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学院_学号_姓名_学位类别_申请表)。
2.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命名规则:学院名称_学号_姓名_学位类别。其中WORD文件为完整版学位论文(不得隐去任何信息),PDF文件须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申请人对电子版论文规范性负责。
3.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含学术论文及其收录检索证明、专著、专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论文相关的成果封面、目录、首尾页等材料。
(二)学院初选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组织推荐;各学院负责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组织推荐。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议,对论文质量与支撑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2026年6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4号楼211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附件4)纸质版与电子版;
3.公示材料:学院公示网页链接和网页pdf版。
各学院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四)学校审定、公布
研究生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应恪守科学道德,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以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为抓手,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及时通知并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与导师积极申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材料准确、规范、齐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报送。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
4.中南民族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