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总体部署,2025年9月批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5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
8月10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含博士、硕士)盲审送审
9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9月12日前 完成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9月中下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9月30日前完成学位上报信息审核
二、工作流程
(一)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
系统开放时间:8月1日-8月5日
基本流程:1.上传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符合要求的待查重论文Word版;2.导师审核。导师进入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查重论文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审核通过;3.学院审核。学院研秘老师对本学院所有导师审核通过的查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本学院学位论文查重工作;4.上传知网查重。学院按要求上传知网查重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含AIGC检测),并及时将查重结果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5.查重结果处理。查重完成后,系统将按照学位文件规定自动处理查重结果。
(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
系统开放时间:8月6日-8月10日
基本流程:1.上传论文。学位论文查重通过的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符合要求的待送审论文(PDF版);2.导师审核。导师进入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送审论文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审核通过;3.学院审核。学院研秘老师对本学院所有导师审核通过的送审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本学院学位论文送审工作;4.论文送审。学院研秘老师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导出送审论文上传国研平台,及时下载评审结果信息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方便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及时修改;5.送审结果处理。送审工作完成后,系统将按照学位文件规定自动处理送审结果。
(三)学位论文答辩管理
系统开放时间:8月26日-9月10日
基本流程:1.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出答辩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提交。2.答辩过程管理。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好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并及时维护答辩委员会会议相关信息;3.答辩结果管理。答辩完成后,学院及时在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
(四)学位申请审核
系统开放时间:8月19日-9月12日
基本流程:1.提出申请。具备申请学位资格的研究生在系统中提出学位申请;2.综合素质审核:学院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审核: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学术道德规范、课程学习成效、学术或专业训练、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质量,以及学术或专业水平等,以评定其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标准;3.审核学术成果。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全部学术成果信息,包括成果类型、发表时间、署名情况等详细信息。学院将对其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规范性及学术水平进行审核,以确认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标准。
(五)学位信息上报
系统开放时间:9月7日-9月20日
基本流程:1.学生核对信息。拟获得学位研究生核对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2.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所有授予学位研究生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3.学位信息上报。学位办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备案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位信息。
学位论文存档基本流程:1.学生上传最终版论文: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需将答辩后修改完成的最终版学位论文(含WORD和PDF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存档;2.导师审核:导师需在系统中确认毕业生上传的学位论文是否为最终版本;3.学院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对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存档情况进行最终审核。
三、学位论文盲审通过标准及复审条件
(一)盲审通过标准:
根据学校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如下:
1.博士:5位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均为C等及以上;
2.硕士:3位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均为C等及以上。
(二)复审条件与通过标准
学校开展学位论文复审,具体条件如下:
1.复审条件:
硕士:1位专家总体评价为D等,其余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均为C等及以上。送审2位专家;
博士:1位专家总体评价为D等,其余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均为C等及以上;或仅有2位专家总体评价为D等,其余3位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中至少有2个A等。送审2位专家;
2.复审通过标准:
2位专家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均为C等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导师、研究生和研秘老师对照研究生管理系统,认真学习与熟悉掌握《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操作说明》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上传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特别注意上传系统送审的PDF版论文务必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作者信息的内容。
3.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统一时间表,做好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送审时长大约为20个工作日,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为根本,合理安排送审和答辩工作。
4.按照学校规定,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5.学位授予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包括:《中南民族大学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学位〔2022〕1号)、《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学位〔2025〕5号)等。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