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主页  |  联系我们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资助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访问次数:
审核人:李涵伟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学院:

2025年,学校拟资助研究生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6所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标准学制内在读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满足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记录,并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境)交流学习的要求;

(四)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五)未获得过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研究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yjs.scuec.edu.cn/)——“出国交流申请管理”提交申请至导师审核。(非校园网用户需先登录学校VPN后再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每名研究生仅可申请一个项目。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通过信息门户“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在线审核,在学院推荐意见中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状况、学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于9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审核推荐的研究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资助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助学金发放程序

研究生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研修资助实施细则》执行。

五、选派及管理

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学分认定、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其他

研究生派出前须购买国(境)外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

联系电话:027-67843298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