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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5 访问次数:
审核人:李涵伟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及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学校即将开展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申报:

(一)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二)我校202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4月15日上午8:00至4月28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根据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阅读认定须知,查询工作开展情况,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认定所在地类型: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

(2)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洪山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我校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确认选择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为现场确认点。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按要求填报网上信息而导致无法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具体要求请登陆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现场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将由学校统一上报申报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5月7日-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确认点为4号楼301办公室;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5月7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现场确认点为4号楼302-2办公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表中内容请如实填写,特别是新表中增加的户籍所在地信息一栏,请务必填写完整,要求:电脑上填写并打印,仅在“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用1张A4纸正反打印、体检表上的照片需与网报照片一致、完检后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且“合格”结论处盖章。)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4)《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报页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字上传的原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贴在《信息核对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8)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

(9)牛皮纸档案袋及资料袋封面。

三、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2.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附件3)使用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名。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与报名系统提交的照片相同)。

(3)资料袋封面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A4纸打印。

四、审核认定和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将由学校统一上报申报材料。教师资格证由所在高校确认点集中领取,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方式、领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