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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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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民大发〔2019〕105号)的规定,现就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要依据“按需设岗、严格标准、程序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有利于改善我校导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工作程序

    (一)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汇集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一级学科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及结果公示。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对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达到基本条件和教学科研条件等进行审核确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及其条件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确定的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硕士导师申请人名单,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分别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师德师风建设小组审核。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师德师风建设小组出具申请人廉政和师德师风审核意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申请人名单及其廉政和师德师风审核意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发文后即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

    (二)报送时间与材料

    1.12月15日前学院报送遴选条件和公示后名单。学院将本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公示后确定的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和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对应签字盖章纸质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12月18日前学位办审核,并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师德师风建设小组审核。

    3.12月20日至25日,适时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得参与涉及申请人的评议工作及有关组织领导工作。申请人为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的,相关的评议或审定会议实行回避制。

    2.申请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相关下载”,按照相应类别分别填写。

    3.联系人:学位管理办公室(校学位办) 雷波 67843036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