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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2 访问次数:
审核人:覃俊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民大发〔2026〕5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以下简称“导师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团队规模与结构:团队人数为5—15人,年龄、职称、学缘及专业知识结构合理,45岁及以下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40%。

(二)研究方向:拥有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

(三)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符合《指导意见》文件团队负责人的规定条件。

(四)团队成员:均须为学校在岗在职人员,政治素质合格,师德师风良好。团队整体应具备支撑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水平与指导能力。团队负责人须达到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学术成果条件,且团队所有成员近五年(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人均学术成果须满足《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经费及合作基础等具体要求。

(五)科研诚信与师德师风要求:凡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申报;已申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1.存在师德师风失范、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行为;

2.因违反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受到处理处分;

3.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被终止、撤销立项。

(六)学科申报数量:每位团队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之间不得重合,原则上一个团队对应一个一级学科;确有需要在两个一级学科申报的,须经一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审核同意,并在申报表中分别列明两个一级学科,由每个一级学科对应的指导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

(七)团队组建必须符合《指导意见》规定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团队申报:由团队负责人牵头,向申请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同时申报两个一级

学科的,须按学科分别提交完整材料,并在《申报信息汇总表》

中分别列示。

(二)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与推荐: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初审,经一级学科指导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同时申报两个一级学科的,每个一级学科均应分别经相应一级学科指导组审核、相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分别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名单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核与审定:研究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同时

申报两个一级学科的,分别复核、分别审定,审定结果相互独立。审定通过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批与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导师团队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一式一份,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一)《中南民族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附件1)。

(二)《中南民族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

其中,同时申报两个一级学科的,附件1、附件2须按学科分别填报,每个一级学科对应的指导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栏须分别签署明确意见并签章,不得以一份综合意见替代分学科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学科专业布局,统筹做好导师团队的推荐与组建工作。

(二)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是导师团队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依据本通知及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团队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同时申报两个一级学科的,学院应重点审核

负责人投入与跨学科学术基础的真实性、合理性。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隐瞒科

研诚信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67843036


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