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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已开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余俊乐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3 访问次数:
审核人:张泽会 上传人员:余俊乐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夯实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基础,强化研究生全过程培养质量管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已开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项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博士研究生。本次专项审查工作先行在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开展试点,后续将根据审查工作成效,逐步推广至全校博士培养单位。

二、审查重点

本次专项审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论文选题规范性与专业性,严格对照学校研究生开题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核查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是否选题偏离学科方向、是否符合培养目标等相关问题;确保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立足学科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具有创新性,切实保障论文选题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审查工作,认真梳理本院已开题博士研究生名单,逐一收集整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统一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

(一)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每生纸质版一式五份,PDF电子版一份(以“学号+姓名”命名);

(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报送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Excel电子版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请相关学院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安排专人统筹推进材料收集、核查、汇总报送工作,确保材料齐全、版本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按时完成报送。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4-207室),电子版材料按要求同步报送,确保专项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结果运用。本次专项审查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管控的重要依据,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督促相关学院整改,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报送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