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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赴澳门科技大学学习的通知

作者:杨婷 编辑:杨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5 访问次数:
审核人:何冬兰 上传人员:司燕来

各学院:

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拟资助研究生赴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一学期非学历交流学习,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标准学制内在籍在校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2022届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记录,并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境)交流学习的要求;

4.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国(境)外大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5.满足所申请交流学习项目的录取条件,且未获得过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研究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yjs.scuec.edu.cn/)——“出国交流申请管理”于4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请至导师审核。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通过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在线审核,并于4月7日下午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请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就业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工作组对通过学院审核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资助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助学金发放程序

研究生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研修资助实施细则》执行。

五、选派及管理

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学分认定、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因新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学生能否派出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研究生使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时如遇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派出前须购买覆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