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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民委、教育部及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与疫情相关的科研攻关

1.广大科研人员要按照科技部、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科技厅等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坚守科研初心,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结合学科优势和自身实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方面的应急管理、决策咨询、科技攻关等研究。

2.广大科研人员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不同学科和界别之间协同攻关,鼓励与校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研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通过学校或有关渠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要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对于所有涉及到病毒的研究,科研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后向科发院报备,由校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委员会评估后,再根据条件开展研究;因我校没有符合其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人员在校外开展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二、有序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结题工作

1.扎实做好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当前,正值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项目申报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在前期广泛动员、举办辅导报告会、组织专家面对面修改申请书等基础上,可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继续做好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专家辅导工作。

2.对于即将到期且不能按期完成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主动与科研合作单位联系并协商延期结题等事宜。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科发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后续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项申报、平台建设等信息将通过科发院网站、科研管理群等渠道发布,请各单位和各位老师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三、严格管控科研聚集性活动

1.严禁组织召开现场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要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进行。不建议老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2.全面暂停野外取样、测试化验、现场实验、现场考察等差旅性工作以及可能发生人员聚集的科研行为。

3.疫情防控期间除公务车辆和处理公务人员外,严禁外来车辆及访客进入校园。

四、鼓励倡导在网上开展科研工作

1.加强线上学术交流和远程协作,可利用校外WebVPN访问学校图书馆资源,可开展文献学习、理论分析、模拟计算等能够居家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或通讯手段完成的科研工作。

2.全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尽可能通过学校OA系统、网站、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在加大网络线上办公的同时,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控工作,务必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特此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