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由法学院主办的“新生杯”辩论赛决赛在2号楼举行。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正方法学四班和反方法学二班围绕“当今中国应不应该废除死刑”这一辩题展开激烈辩论。
开篇立论,正方一辩列出我国治安综合治理的覆盖率和公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数据,并结合实例论述了死刑是违反人道主义的观点。正方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提出废除死刑具有可行性。反方一辩则从死刑的定义、当今现实状况和废除死刑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三方面论证了“当今中国死刑不应该废除”的观点。
在驳论环节中,反方二辩从“死刑并非导致冤假错案的唯一因素”和“不同程度的罪行受到同等程度的处罚是不公平的”两大方面与正方展开激烈辩驳。正方二辩则举出苏格拉底被公民大会处以死刑的例子说明民意未必时刻理智,并针对 “废除死刑会导致私刑泛滥”这一观点,指出对方辩手无数据表明这两者有必然联系。
随后的双方质询和三三对攻环节中,双方围绕冤假错案形成的因素、民意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和无期徒刑及死刑的公平性等问题展开争论,你来我往,场面十分激烈。进入自由辩环节,反方运用民意方面的数据表示当今中国无法通过废除死刑的条例,说明死刑犯再次犯罪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正方举出相关案例强调冤案会损害公民的生命权。
在总结陈词中,双方再次重申观点,并指出对方法理、逻辑上的错误,为赢得比赛做出最后的努力。经评委们评定,正方法学四班获得冠军,正方二辩黄蕴蓉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编辑:何媛媛 温璧瑜 来源: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