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立法评估论证会在我校举行。本次论证会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承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湖北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张若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刘红艳等出席会议。会议由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执行主任段晓红教授主持。

会议现场。李默然摄
刘红艳就《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的制定背景、出台意义、立法原则及核心内容作了简要说明。来自我校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以及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围绕《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制度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立法结构严谨、条文体系完整、与上位法衔接紧密,整体成熟可行,但仍存在一定优化空间。为进一步提升《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专家组经过充分研讨论证,围绕权责主体、申报程序、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张若冰对与会专家致以诚挚谢意。他指出,此次立法工作将有效填补本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领域的制度空白,推动更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名城、名镇、名村依法纳入保护体系。
郑文金就《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起草过程中的主要难题与破局之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并表示相关部门将充分吸纳专家意见,加快对条例文本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出台一部权责分明、切实可行、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