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立法评估论证会在我校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本次论证会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办,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承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毕道丽、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刘红艳等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李默然摄
郑文金主持会议,简要介绍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有关情况。来自我校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以及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梨园街道党工委、通惠社区党总支等单位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围绕《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展开深入论证,系统评估其出台的时机条件与社会影响,并从立法技术、文字表述、逻辑结构及制度设计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毕道丽针对论证中专家们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解释和回应,并与专家就条例修改事宜深入交流。
郑文金在总结中强调,养老服务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大,立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他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充分吸纳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着力提升条文的规范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确保立法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真正回应社会关切与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