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04   浏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体育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推荐过程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要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学院综合测评体系。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洪盛志、郝家春

副组长:韩 斌、孙 冰

成员:范石汉、张怀成、金 宁、赵 卿、刘雅致

(二)小组审议规则

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审议会议召开前1天通知全组成员。

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学院纪委书记现场监督。

三、推免生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秀,其中:

1.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

2.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我校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4.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

(五)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第三条第(四)款的某一项要求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若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A类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限排名第一者),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序第一的一作)身份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B1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校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5%,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进行公示,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学院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名额为5人。

五、推免生选拔方式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审查等,并计算出综合成绩。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一)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推免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二)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发明专利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获全国、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荣誉称号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中国、湖北省青年五四奖章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湖北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分别奖励5分、3分;获全国、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全国、省部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类荣誉表彰者分别奖励5分、3分。以校团委认定的为准。

2.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奖按下表计算奖励分值:

竞赛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A

15

9

7

B

9

7

6

5

C

7

6

5

4

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团体获奖的,只对前五名分别按100%、80%、60%、40%、20%比例参照上表给予奖励分值。艺术体育类集体竞赛项目获奖成员的分值参照同级别的个人项目。

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和等级依据《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1〕37 号),以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为准。

3.学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荣立三等功奖励5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奖励2分,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认定的为准。

4.赴国际组织总部及在海外的总部外机构办事处开展3个月及以上实习奖励3分,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的为准。

5.学生在本科阶段以中南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与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于独撰、合著的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序第一的一作)分别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分值:B1类及以上每篇分别奖励10分、8分;B2类每篇分别奖励8分、6分;C类分别奖励6分、5分;D类(D③网络理论文章及发表在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不予奖励)分别奖励4分、3分;E类分别奖励3分、2分。刊物类别参照《中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民大发〔2022〕59号),以科学研究发展院认定的为准。

6.在校期间,以中南民族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完成与本学科相关的国际发明专利(欧美韩日四大局)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分别奖励10分、6分,以科学研究发展院认定的为准。

7.以上6类奖励中每一类只取一项最高奖励分。论文、竞赛、专利与学生专业所属学科是否相关由各学院审定。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8.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学生本人推免奖励加分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综合测评采用学生所在专业前3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工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含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考察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其中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论文,要求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和特殊学术专长认定范围。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要主动向学校报备申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9月4日9:00-9月5日23:00,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三)9月6日-9月8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

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4日前(从9月4日至推免工作结束这段时间,不处理本科生成绩录入、置换、认定等相关事宜),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4日前。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初审后汇总,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2027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

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需在9月5日17:30之前,将特殊人才申请表和支持材料及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严格审核并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

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排名方式为专业排名),9月8日—9月10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

(六)9月10日17:00前,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材料包括: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档、以及同意推荐学生的成绩单PDF格式电子档(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材料各项内容必须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七)9月11日-9月17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推免生候补规则

学院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采用综合成绩顺位递补的方式,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励加分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候补人选。

学生投诉及处理规则

学院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写明姓名、学号、专业、联系电话、异议事项及佐证材料。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理意见,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诉人。

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短视频平台、网络论坛等发布不实言论、刻意煽动舆情、私下串联抱团。一经查实,将按《学生手册》给予纪律处分,并直接取消当年推免资格。

纪检监督电话:027-67842852 027-67843989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本办法由体育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