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310号)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体育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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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荐过程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要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学院综合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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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洪盛志、郝家春
副组长:孙 冰、韩 斌
员:韦 甜、范石汉、张怀成、金宁、赵卿、刘雅致

  三、推免生资格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秀,其中:

1.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3.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

)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第()款要求的学生,若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A类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限排名第一者),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B1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校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5%,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进行公示,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学院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名额为3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审查等,并计算出综合成绩。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发明专利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获全国、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荣誉称号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中国、湖北省青年五四奖章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湖北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分别奖励5分、3分;获全国、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荣誉称号者分别奖励5分、3分;获全国、省部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类荣誉表彰者分别奖励5分、3分。以团委认定的为准。

2.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奖按下表计算奖励分值:

竞赛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A

15

9

7

B

9

7

6

5

C

7

6

5

4

D

6

5

4

3

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团体获奖的,只对前五名分别按100%、80%、60%、40%、20%比例参照上表给予奖励分值。艺术体育类集体竞赛项目获奖成员的分值由学院确定。

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和等级依据《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1〕37 号),以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为准。

3.学生参军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10分,荣立三等功奖励5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奖励2分,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认定的为准。

4.赴学校认可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国外高校实习分别奖励3分、2分、1分,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的为准。

5.学生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对于独撰、合著的第一作者分别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分值:B1类及以上每篇分别奖励10分、8分;B2类每篇分别奖励8分、6分;C类分别奖励6分、5分;D类分别奖励4分、3分;E类分别奖励3分、2分。刊物等级参照《中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民大发〔2022〕59号),以科学研究发展院认定的为准。

6.在校期间,以中南民族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完成与本学科相关的国际发明专利(欧美韩日四大局)和国内发明专利分别奖励10分、6分,以科学研究发展院认定的为准。

7.以上6类奖励中每一类只取一项最高奖励分。论文、竞赛、专利与学生专业所属学科是否相关由各学院审定。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8.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学生本人推免奖励加分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细则、评定标准和办法由各学院制定并提前公布。综合测评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加强过程性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要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学院综合测评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10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9月11日中午12点-9月12日中午12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三)9月13日-9月15日,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

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从9月11日至推免工作结束这段时间,不处理本科生成绩录入、置换、认定等相关事宜),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1),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202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表彰类奖励分由团委负责,学科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参军入伍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赴国际组织等实习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

学院成立至少由5名同行专家(专家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竞赛获奖奖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确保奖励加分项目的真实性,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并接受纪委全程监督,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

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9月14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报教务处,并附支持材料及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

综合素质测评。综合测评拟定于9月1316点在学院17号楼304举行。学生个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围绕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进行汇报,并提交奖励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根据学生汇报及答辩进行综合素质提问评分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生综合素质得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

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排名方式专业排名),9月15日—9月17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

(四)9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的纸质及电子档、以及同意推荐学生的成绩单PDF格式电子档,材料各项内容必须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五)9月19日-9月25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3989

                 

中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