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院根据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体育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综合测评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骞、郝家春

副组长:韩斌、郑重

员:范石汉、赵卿、刘雅致

三、专家审查与考核小组

长:郝家春

副组长:韩斌

员:范石汉、刘景裕、张铁明、张秀娟

四、推免生资格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15%之内

3、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三)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第(二)款一项或两项要求的学生,若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D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或获国家发明专利为第一专利权人等,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校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学生所在学院参加综合排名。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10%,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进行公示,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学院推免指标

体育学院推免生指标4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审查等,并计算出综合成绩。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其中学科竞赛类奖励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60%,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20%,表彰类奖励占奖励加分的比重为20%。学科竞赛类奖励若出现奖励分数相等的情况,则参与竞赛项目数量多的同学排名靠前。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测评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科研素质个人素养进行评分。

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24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二)9月25日-9月27日,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21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专利及竞赛类奖励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论文类奖励分由科学研究发展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表彰类奖励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奖励分成绩一一审定。学院将成立至少由5名同行专家(专家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确保奖励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同时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

9月27日之前学院将举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知),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测评结束后,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排名方式按专业名次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须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

101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体育学院2021届推免综合测评实施细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