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民大发〔2017〕33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源头监管,完善治理的作用,经6月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南民族大学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南民族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析研究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及时向党委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金林
副组长:白江源、赵晓珊、杨胜才、杜冬云、乔俊杰
成员:组织人事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后勤建设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研究发展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审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
(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并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并整改落实;
(五)落实部署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的审计决定,审批学校职能部门的审计申请;
(六)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七)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机制
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由组长主持召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中南民族大学